这两天大家还在不停地说,女人就应该像陈露、李靓蕾这样。我当时看了就奇怪,谈恋爱谈不成要分手,竟然可以要900万,而网友竟然觉得应该的,还说青春损失费。看来还是像李靓蕾这样,结婚后分割财产才理直气壮,必竟是合法夫妻。
还记得,也就几个月前吧,曾在评论区心平气和地聊了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被一群人围殴。想来,恍如隔世。当时觉得,这事儿警方早晚会插手,果然。时间过得太快,人们的忘性太大,只有互联网是有记忆的。
说实话,像这种分手这么长时间还要钱绝对居心不良!十多年前,我有个远方表哥和表嫂子离婚了,当时准备装修现金30万给嫂子,有贷款的期房给表哥,孩子跟母亲,孩子给每月2000的抚养费,学费表哥出。黑纸白字,不到一年,表嫂子找个老公,他们想要房子,撺掇各种闹。三线城市140平,当时首付也是三十万。没办法只有报警打官司才消停。
法律没有规定谈恋爱期间如果分手了必须赔偿,但可以换个角度吧比如陈露八年期间给霍尊买的东西应该可以返还吧,之前有个空姐男的为了她离婚结果发现空姐有别的男的不就判的是返还吗,谈恋爱八年都不给人结婚而且女方爆料感觉男的也挺渣的道德上肯定是不行的,也算劣迹艺人了,艺人明星不能犯普通人犯的错更得严格要求自己不然有影响力,挣的钱多更的约束自己或者安抚好,不然前途尽毁。就算赢可官司又能怎样,人家说的不是事实吗,你就不是劣迹艺人了吗?
她也够可以的,也是利用了大众心理,移花接木混淆时间造成大量吃瓜群众判断错觉。那波舆论利用的也是登峰造极,前无古人。只是后来蕾神出面,显得前者小巫见大巫了。霍尊凉了也就凉了,作为一个普通人打该打的官司,就不用在乎什么名人效应了。
看来谈恋爱还是不能谈太久了,差不多就领证结婚最好,如果感情不好了,受伤害一方离婚要赔偿,也天经地义,但是谈恋爱就不行了,搞不好就是敲诈勒索了…… 女孩们谈恋爱还是擦亮眼哟,恋爱结婚都且行且珍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