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霍尊宣布退圈之后,陈露拿了其他霍尊把柄继续要钱?霍尊不给呢?这个才叫敲诈勒索。如果是之前给的那个65万根本不能叫敲诈勒索,那叫利益往来。
恋人之间不应该动不动就扣敲诈勒索的帽子,之前是为了敲诈勒索的目标才交往的吗?不是的话不能有金钱纠纷吗?不能单纯以金额为界限吧。
这个太清楚了,男女朋友谈恋爱间劈腿,只是道德问题,不涉及法律纠纷,但是如果恋爱结束来要挟勒索就属于法律问题了,坐牢是肯定的。有了婚姻不一样。
再次提醒女孩子们,找男朋友一定一定要擦亮眼睛,千万千万不要婚前奉献自己的一切,包括钱财,否则最后可能就是人财两空,还可能身陷囹圄。
结论:1、女孩子不要婚前同居2、不要倒贴!3、谈恋爱不要超过3年,不合适不结婚尽早分手!9年的青春,知根知底,可以互相帮助,也可以互相毁灭!有网友说,去年已经注销的工作室,今年为什么仍在运营接综艺!是不是可以查一下税务问题!或者各退一步,或者互怼两败俱伤!看一下张某和郑某夫妻的下场就可以知道了!
恋爱双方不对等,就会出现秦香莲似的故事,但不是谁都能做包公的,也不是谁都像秦香莲那般善良,所以故事反转又反转,看谁笑到最后,其实两败俱伤,掺杂了利益的感情不叫爱情,那是交易,赤裸裸的交易!强势一方如果有良心,分手了,想给补偿可以给,但索要就真的没意思了!
一起相恋了8年的人,说明双方都不是渣,也都是真爱,只是熬不过热恋后的平淡,最终分手以这种双方两败俱伤的方式,霍尊失业崩塌,陈露也得到这个结果,夜深人静时,他们回首相恋的一幕幕,再看看彼此今天的结果,让人痛惜。
还是看不明白,如果是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分手费就不应该算是敲诈勒索。如果是采用威胁,胁迫,手段要钱就是犯罪。应该讲明白一些。因为前期没有看到。不过奉劝年轻人扎扎实实做人,正确面对恋爱,不要做遗憾一生的事情。